Some brilliant excerpts from Practise Resurrection by Eugene Peterson:
"Life in the church is dangerous. Much of the danger comes from being cozily familiar with the way of faith that we feel set apart or above our early status of what we sometimes think of as a mere Christian. We become so diligent in learning about and working for Jesus that our relationship with Jesus erodes.
The constant danger - and this has been going on a long time in church - is that we take on a role, a religious role, that gradually obliterates the life of the soul.
But our participation in the life of church does not bring us into an advanced level of gospel living. Faith is life at risk. Love is life at risk. Worship is life at risk. Familiarity with God and church and congregation can dull awareness of the stakes involved so that we forget to put in protection."
.......
"Karl Barth is eloquent in his insistence that we are always and ever beginners in this Christian life. No matter how much we know, no matter how diligent we are, we never graduate from being 'Christian' and go on to advanced levels. Neither Christian living nor Christian service, whether as layperson or pastor, can ever 'be anything but work of beginners... What Christians do becomes a self-contradiction when it takes a form of a trained and mastered routine, of a learned and practiced art. They may and can be masters and even virtuosos in many things, but never in what makes them Christians, God's children.'"
*** ***
教會危險之處在於,把信徒都局限於同一個形式的「信仰」。
同一種敬拜、同一種事奉、同一種見證,
同一些屬靈字眼、同一種傳福音的形式。
每個人的信仰如倒模一樣;
就像都是一個角色,一套儀式,失卻了原來的活潑。
任何破壞這種「合一」的聲音或思考,
都會被視為分化、搞分裂,不屬靈,被關心、被勸導。
漸漸地,我們被一個宗教框框困死了,
反而不懂得做回一個有血有肉,
有感情有上帝心腸的 "mere Christian"。
於是,人越上教會,反倒是越固執,甚至是更為教條化;
對社會更冷漠,只着重個人得救,看不見社會需要。
很喜歡Karl Barth 的講法,所有人都只是基督徒,
沒有人能從「基督徒」畢業過來;
那怕你是牧師也好,會眾也好,
那怕你對敬拜流程、聖經經文再熟識--我們都不過是基督徒。
更重要的是,
要真正行出基督徒的樣式,
我們每一個人都還是初學者一般。
搖搖擺擺、跌跌碰碰。
吊詭的地方是,
當你以為自己已經得着了,那反倒是失去了。
2011年7月12日星期二
2011年4月30日星期六
我來是叫地上動刀兵
趁自己還記得,
快點寫下今天聽seminar的後記。
(噢,是放棄了看王子大婚直播而去的~~哇哈哈哈哈)
還是思緒混亂的。
香港神學院
日期: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
地點:宣道會希伯崙堂(九龍尖沙咀柯士甸路22~26A號好兆年 行一樓)
時間:7:30~10:00 p.m.
大會講員:張天和牧師(香港神學院教務主任,實用神學科講師)
鄧瑞強博士(香港神學院神學及歷史科講師)
張祥志先生(香港神學院聖經科講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雖然講者們總是強調「衝突不是負面的,它有它正面的作用」,
甚至說「有衝突才代表教會內有重要的事情要發生」。
但我要懷疑在場有多少人,特別是教牧,
認真接納衝突在信仰裏有其一定的位置和重要性。
唔,我覺得教會是很怕衝突的。
講者說,因中國人特別着重「以和為貴」,
華人教會就更害怕衝突,更不懂處理衝突。
我沒有去過其他地方的教會長期聚會,
不曉得這是否屬實。
但可以比較肯定地說,
我們的教會(不是說特定的哪一間,就是香港的華人教會)重視的,
放在嘴邊的,都是「合一」、「和諧」吧。
有時,到達了一個極致,
我甚至覺得是追求和諧多於追求真理。
不分好醜,不理討論的核心,
就把衝突「妖魔化」(OOps,說得嚴重了...):
衝突是破壞群體的;
衝突是失見證的;
有衝突是因為不夠謙虛、不夠犠牲、「唔夠愛」。
教會努力營造的,
是一個人人也開開心心,樂也融融,
和諧昇平的氣氛。
這種氛圍、這種愛的群體,
對於初信主的人來說,是很吸引的。
但日子久了,信主年日長了,
就會漸漸發現這是脫離現實。
我不是說這樣的方向不對。
基督徒群體當然是一個愛的群體啦,
這是耶穌的教導嘛。
「我 賜 給 你 們 一 條 新 命 令 、 乃 是 叫 你 們 彼 此 相 愛 .
我 怎 樣 愛 你 們 、 你 們 也 要 怎 樣 相 愛 。
你 們 若 有 彼 此 相 愛 的 心 、
眾 人 因 此 就 認 出 你 們 是 我 的 門 徒 了 。 」(約翰福音13:34-35)
我的問題只是:一個愛的群體就不能有衝突嗎?
為什麼總是把衝突跟「唔夠愛」放在一起?
更奇怪的是,為什麼教會/基督徒總是覺得衝突是一件不正常(abnormal)的事?
我常常覺得,教會有衝突是很正常的事。
大佬呀,一個幾百人的群體,
經常緊密聚會接觸,
怎會沒有衝突?
若真的是零衝突,零衝擊,
這才是最恐怖的地方;
一是大家都死了,
二是大家都對所有議題無興趣、無執着--
這也和活死人沒分別。
我有時會傷心地想,
教會正在製造這種「活死人氣氛」。
因為每一次有弟兄姊妹有意見,
或是與牧者有價值、觀念或事實認知的不同,
造成衝突,
教牧都會傾向息事寧人,
用「謙卑」、「體諒」、「合一」和「愛」在表面上把分歧泯滅。
漸漸,人的嘴巴被堵塞了,
人的想法被河蟹了(你不覺得教會裏的人都是千人一面的嗎?);
又或是徹頭徹尾的放棄了--
反正教會不會正面回應或處理這些不同和衝突,
我就不再花精力,
每周回來,hea過,嘻嘻哈哈又一天算了。
也許是很天真吧,我其實對我們這一代的基督徒是蠻有信心的。
讀了這麼多書,擁有這麼多social resources,
有一定的文化資本,
我們是有能力handle理性討論的,
即使價值或認知上發生衝突,我覺得我們是可以overcome的。
衝突,在某程度上,是可以互相刺激思考的,
也是可以加深大家對信仰認識的厚度。
事實上,已經有不少年青基督徒在教會以外自製這種信仰討論空間。
為什麼在教會以內就不能成事?
如果我們相信上帝的愛、群體裏的愛,
是不是應該對這份愛有信心,
不是脆弱得一兩個衝突就可以粉碎?
我會悲觀的想,如果教會對於衝突還是很潔癖,
到最後可能只會牧養一群一式一樣,
被動至極的信徒。
當然,我了解衝突也有許多負面影響,
若處理不當,是可以完全破壞群體交往的。
我也不是一面倒的要「抗爭」、「對抗」、「為反而反」。
我只是質疑衝突潔癖症,
以及極力追求「和諧」的目標罷了。
我相信傾向衝突的相對,不是純粹的「和諧」harmony。
又或是這樣說,處理衝突時的目標不是把大家變回「和諧」。
我比較喜歡「和好」recocile。
聽說reconcile這字的希臘文katallasso,
是解意見分歧後,
大家能重新認識了解對方的處境,
restore understanding,
而不是表面的搭膊頭。
我覺得這是一個有趣的思考方向。:)
噢...想想,其實聖經裏還有許多相關概念啊,
shalom、peace、peacemakers...
「和平之子」是不是和和氣氣就行?(哇哈哈哈...)
是不是每一個衝突,在上帝裏都有一個終極的reconciliation?
哎呀,越諗越多嘢...未能整理...
是時候找一些書來看看,有好書請推介啊。呼~~~
快點寫下今天聽seminar的後記。
(噢,是放棄了看王子大婚直播而去的~~哇哈哈哈哈)
還是思緒混亂的。
香港神學院
大會主題:「我來是叫地上動刀兵?―反思基督徒衝突觀」
日期: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
地點:宣道會希伯崙堂(九龍尖沙咀柯士甸路22~26A號好兆年
時間:7:30~10:00 p.m.
大會講員:張天和牧師(香港神學院教務主任,實用神學科講師)
鄧瑞強博士(香港神學院神學及歷史科講師)
張祥志先生(香港神學院聖經科講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雖然講者們總是強調「衝突不是負面的,它有它正面的作用」,
甚至說「有衝突才代表教會內有重要的事情要發生」。
但我要懷疑在場有多少人,特別是教牧,
認真接納衝突在信仰裏有其一定的位置和重要性。
唔,我覺得教會是很怕衝突的。
講者說,因中國人特別着重「以和為貴」,
華人教會就更害怕衝突,更不懂處理衝突。
我沒有去過其他地方的教會長期聚會,
不曉得這是否屬實。
但可以比較肯定地說,
我們的教會(不是說特定的哪一間,就是香港的華人教會)重視的,
放在嘴邊的,都是「合一」、「和諧」吧。
有時,到達了一個極致,
我甚至覺得是追求和諧多於追求真理。
不分好醜,不理討論的核心,
就把衝突「妖魔化」(OOps,說得嚴重了...):
衝突是破壞群體的;
衝突是失見證的;
有衝突是因為不夠謙虛、不夠犠牲、「唔夠愛」。
教會努力營造的,
是一個人人也開開心心,樂也融融,
和諧昇平的氣氛。
這種氛圍、這種愛的群體,
對於初信主的人來說,是很吸引的。
但日子久了,信主年日長了,
就會漸漸發現這是脫離現實。
我不是說這樣的方向不對。
基督徒群體當然是一個愛的群體啦,
這是耶穌的教導嘛。
「我 賜 給 你 們 一 條 新 命 令 、 乃 是 叫 你 們 彼 此 相 愛 .
我 怎 樣 愛 你 們 、 你 們 也 要 怎 樣 相 愛 。
你 們 若 有 彼 此 相 愛 的 心 、
眾 人 因 此 就 認 出 你 們 是 我 的 門 徒 了 。 」(約翰福音13:34-35)
我的問題只是:一個愛的群體就不能有衝突嗎?
為什麼總是把衝突跟「唔夠愛」放在一起?
更奇怪的是,為什麼教會/基督徒總是覺得衝突是一件不正常(abnormal)的事?
我常常覺得,教會有衝突是很正常的事。
大佬呀,一個幾百人的群體,
經常緊密聚會接觸,
怎會沒有衝突?
若真的是零衝突,零衝擊,
這才是最恐怖的地方;
一是大家都死了,
二是大家都對所有議題無興趣、無執着--
這也和活死人沒分別。
我有時會傷心地想,
教會正在製造這種「活死人氣氛」。
因為每一次有弟兄姊妹有意見,
或是與牧者有價值、觀念或事實認知的不同,
造成衝突,
教牧都會傾向息事寧人,
用「謙卑」、「體諒」、「合一」和「愛」在表面上把分歧泯滅。
漸漸,人的嘴巴被堵塞了,
人的想法被河蟹了(你不覺得教會裏的人都是千人一面的嗎?);
又或是徹頭徹尾的放棄了--
反正教會不會正面回應或處理這些不同和衝突,
我就不再花精力,
每周回來,hea過,嘻嘻哈哈又一天算了。
也許是很天真吧,我其實對我們這一代的基督徒是蠻有信心的。
讀了這麼多書,擁有這麼多social resources,
有一定的文化資本,
我們是有能力handle理性討論的,
即使價值或認知上發生衝突,我覺得我們是可以overcome的。
衝突,在某程度上,是可以互相刺激思考的,
也是可以加深大家對信仰認識的厚度。
事實上,已經有不少年青基督徒在教會以外自製這種信仰討論空間。
為什麼在教會以內就不能成事?
如果我們相信上帝的愛、群體裏的愛,
是不是應該對這份愛有信心,
不是脆弱得一兩個衝突就可以粉碎?
我會悲觀的想,如果教會對於衝突還是很潔癖,
到最後可能只會牧養一群一式一樣,
被動至極的信徒。
當然,我了解衝突也有許多負面影響,
若處理不當,是可以完全破壞群體交往的。
我也不是一面倒的要「抗爭」、「對抗」、「為反而反」。
我只是質疑衝突潔癖症,
以及極力追求「和諧」的目標罷了。
我相信傾向衝突的相對,不是純粹的「和諧」harmony。
又或是這樣說,處理衝突時的目標不是把大家變回「和諧」。
我比較喜歡「和好」recocile。
聽說reconcile這字的希臘文katallasso,
是解意見分歧後,
大家能重新認識了解對方的處境,
restore understanding,
而不是表面的搭膊頭。
我覺得這是一個有趣的思考方向。:)
噢...想想,其實聖經裏還有許多相關概念啊,
shalom、peace、peacemakers...
「和平之子」是不是和和氣氣就行?(哇哈哈哈...)
是不是每一個衝突,在上帝裏都有一個終極的reconciliation?
哎呀,越諗越多嘢...未能整理...
是時候找一些書來看看,有好書請推介啊。呼~~~
2010年8月11日星期三
蝸居
好吧,要開始下期的前前前期工作。
題目太太太太大了。
不過,對於快要搬出來住的我來說,
是個逼緊埋身的問題。
資料有好多。
先讓自己胡思亂想。
居住天堂的階梯:
有私人花園
有私人泳池
有海景
有泳池
有會所
有環保露台
有年輕保安員
有密碼鎖
有看更伯伯
有大閘
有升降機
買的
租的
私人樓400呎以上
私人樓400呎以下
私人發展居屋
房委會居屋
唐樓
居屋改建的公屋
公屋
天水圍或東涌的公屋
套房
板間房
籠屋
床位
露宿
示範單位
示範單位在示範什麼生活?
豪宅示範單位
籠屋示範單位
半山示範單位
橋底示範單位
什麼的示範單位,
可以示範一般人的理想生活?
清一式的豪宅
容不下不同的樓宇,
容不下不同的生活模式
人人也要有環保露台
人人也要有室內gym
人人也要有大堂水晶燈
人人樓下都要有大商場
商場裏面必然有Taste和豐澤
我們在太冷的冷氣走廊內穿插
由地產商主導的生活準則
遍地開花
蔓延至舊區、郊區、貧困區
消毒城市
人人也要快、要方便,
要浮誇。
不容許別的生活選擇。
「豪宅與大商場,是無論你住幾多年,
也不會有感情的地方。」
林輝 from 〈我住喺油麻地〉
每間店舖也是replaceable,
每個售貨員本身也只是貨物,
貨如輪轉。
生活於冷氣天橋,不着地的生活。
Bedroom community 。
有屋,但沒有生活
有生活的,卻永遠不能有屋。
「主流意見都認為要解決問題,
必須對症下藥,從根本着手,
即是說要增加房屋供應,
才能確保樓市健康平穩發展。」
政府《資助市民自置居所公眾諮詢》
為什麼樓市要發展?
它是為誰發展?
為誰的健康發展?
如果樓價不會升,香港人會買樓嗎?
原來又是一個大題目。
題目太太太太大了。
不過,對於快要搬出來住的我來說,
是個逼緊埋身的問題。
資料有好多。
先讓自己胡思亂想。
居住天堂的階梯:
有私人花園
有私人泳池
有海景
有泳池
有會所
有環保露台
有年輕保安員
有密碼鎖
有看更伯伯
有大閘
有升降機
買的
租的
私人樓400呎以上
私人樓400呎以下
私人發展居屋
房委會居屋
唐樓
居屋改建的公屋
公屋
天水圍或東涌的公屋
套房
板間房
籠屋
床位
露宿
示範單位
示範單位在示範什麼生活?
豪宅示範單位
籠屋示範單位
半山示範單位
橋底示範單位
什麼的示範單位,
可以示範一般人的理想生活?
清一式的豪宅
容不下不同的樓宇,
容不下不同的生活模式
人人也要有環保露台
人人也要有室內gym
人人也要有大堂水晶燈
人人樓下都要有大商場
商場裏面必然有Taste和豐澤
我們在太冷的冷氣走廊內穿插
由地產商主導的生活準則
遍地開花
蔓延至舊區、郊區、貧困區
消毒城市
人人也要快、要方便,
要浮誇。
不容許別的生活選擇。
「豪宅與大商場,是無論你住幾多年,
也不會有感情的地方。」
林輝 from 〈我住喺油麻地〉
每間店舖也是replaceable,
每個售貨員本身也只是貨物,
貨如輪轉。
生活於冷氣天橋,不着地的生活。
Bedroom community 。
有屋,但沒有生活
有生活的,卻永遠不能有屋。
「主流意見都認為要解決問題,
必須對症下藥,從根本着手,
即是說要增加房屋供應,
才能確保樓市健康平穩發展。」
政府《資助市民自置居所公眾諮詢》
為什麼樓市要發展?
它是為誰發展?
為誰的健康發展?
如果樓價不會升,香港人會買樓嗎?
原來又是一個大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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