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餐店裏,剛拿了餐,兩個人快快樂樂地邊吃邊談談下年度想做的大計。
不遠處坐下了一位中年婦人,她似乎是慣常會坐在窗邊的位置,不打算點餐,就只是坐着。在我們這區,是很普遍的事。大家都屈在像小囚牢的房間,總需要喘一口氣,就會來快餐店,拿杯水坐坐,涼涼冷氣。
不過,九月中天氣漸涼,這樣的客人好像也漸少。
她時而看窗外,時而似乎在店內找人。身體前後搖動,很低聲地唸唸有詞。
「我還是覺得遲一點才考車吧,我想專心只做一件事。」他說。
「但。。。」我回到剛才的討論,正想再說服他快點考車牌。他卻突然笨手笨腳地把可樂打翻了。連薯條也泡在可樂裏面。
他急急腳走去櫃枱拿紙巾,我四處張望找清潔人員。
這時,架着眼鏡、高個子的他走來,我連忙說:「不好意思,我朋友打翻了可樂,要麻煩你了。」他呆了呆,然後沒說話沒表情,直挺挺像機器人一般去拿地拖。
那女士一直看着我們兩個手忙腳亂地清潔,那男生一板一眼地拖地和抹枱。
搞了一大輪,我們留在原地吃剩下的薯條,共喝一杯可樂。
「把那些乾淨盤子搬到另一邊嘛。」女士突然說,大聲卻溫柔。
其他客人沒反應,我還以為是跟我們說。
高大的男生突然出來,走近那位女士,細細聲跟她說話。
兩個頭愈碰愈近,女士的眼神像找回了焦點一樣。
我從窗的反射,看見他們鼻子差點碰上。
「你吃了晚飯沒有呀?」她問他。
他沒說話,或是說了我聽不到。但我看見他點了點頭。
「好吧,回去工作吧。乖。」她說。
他慢慢走去店的另一邊,又收拾客人剩下的手尾。
那女士又再前後搖動身體,看着窗外,喃喃自語。
我們也繼嬻吃那兩包泡過可樂的薯條。
這就是星期六傍晚的風景。
不知怎的,我覺得很治癒,也有點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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