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問題很難答。
我很少思考權責這回事,
直至最近。
有人對我說:
「那是因為你有team player性格。」
也許,是吧。
要諗橋,一起諗吧!
要寫文,快快寫吧!
要拍照、執拾、影印、叮飯...
可以做的也做吧。
我是很目標為本的。
我只看到要完成的task。
就像那隻只看到胡蘿蔔的驢子。
只要能令事情做好,
我就勇往直前。
很少思考,什麼是我應該做,
什麼是我職責範疇。
那不是說,我沒有討厭的工作,
只是,我幫到手的,盡量也會幫。
我相信,一個team,就是這樣。
我覺得這是我的本份。
當然,這可以說成為「自我中心」的一種。
但,我撫心自問,出發點不是這樣。
至少,我不覺得自己很重要什麼的,
反而是越做人、越認識其他人,
越覺得自己真的很渺小。
「你只是一個責任感過重的人。」
我記得有朋友曾對我說。
「所以,很適合做記者。」
吓?
「有Assignment就仆到去做。」
完全Task-oriented。哈哈。
什麼人也看不見。
「那你喜歡做team player嗎?」
我喜歡。
我喜歡跟在別人後面,
完成別人交托我的事。
「但也不是說,
你想要做team player就可以做的。」
嗯?
「最重要的是,能否找到那個team。」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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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也是時候,
開始退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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