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好幾期沒有寫後記。(因為太懶散:P)
這期自己是「打雜」編輯,怎也要寫一點吧。哈哈哈。
思緒很混亂,一如以往,東拉西扯的說一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走了,還剩下什麼?
今期書裏,我訪問了一位律師,請她談談遺囑,
她跟我說了一個小故事,
因版位有限,沒有寫出來:
「我印象最深的一位客人,是一個獨身的老人。
她資產不少,但無兒無女,只有一些子姪。
她很怕死,更怕自己死後無人裝香。
於是,她想出了一個方法,
就是在遺囑裏加入...一些指定條款...
詳細內容我不能說...
用來...『吸引』後人春秋二祭去拜她。
那刻,我很心酸。
怕死的人才不是最可憐,
怕被遺忘的人才是最慘。」
這位律師最後並沒有為老人立這份遺囑。
我想起我的祖母。
我家沒有掃墓的傳統,
每年春秋二祭,我都是坐在沙發上看電視,
見證孝子賢孫排隊上山。
好幾年前,祖母過身,
我問爸爸:「我們以後是不是要拜山了?」
他輕聲說,祖母生前交待過,
要火葬,然後把骨灰撒下海裏就好了。
「不用安放一個位置,然後供奉嗎?」我問。
「不了。女麻女麻常說,你們這一代還會上香記念,那下一代呢?下下一代呢?
到時沒有人來,也不過是在浪費空間。記念,在心就行了。」爸子說。
這個回應,我覺得很震撼。
祖母看透了世情,大概也看透了生命。
人死了,不會頃刻化為烏有,
而是活在他所愛/愛他的人心中。
這是上帝給我們很大的禮物:回憶、懷念。
但大概我們也要接受,總有一天,
經過年月洗禮,時光飛逝,
在地的人會把自己忘掉。(除非你是千古英雄人物啦...)
這就是生命。
在地上是沒有永恆的。
在地上追求永恆的存在,是一個futile的行為。
我問自己:我怕被遺忘嗎?
如果我已經實實在在的活過,與別人的生命交錯了,
我死後是否被記念,重要嗎?
(photo taken by 山地)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